为进一步做好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推进学校“双高校”建设和“教学质量年”建设,强化内涵建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学校决定对2017—2020年立项建设的自治区和校级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立项审定、检查和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对2017年度立项的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对2018年度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202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立项审定。(2017-2020立项名单、立项审定报告模板、中期检查表格、验收相关材料、延期相关表格分别见附件1、2、3、4、5)。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验收
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已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中期检查
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阶段计划等。
(三)立项审定
须根据立项审定报告模板撰写《项目建设任务书》,按专家评审意见修订项目申报书,重新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
(四)延期
须填报《延期申请报告》并签署部门意见、加盖公章。所有教学工程项目共用一个延期申请表格。每一项目只能延期一次。
三、检查验收要求
(一)请按照“项目建设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书”和“结题验收申请书”标准表格分类填写。
(二)将5分钟汇报PPT、各类报告(项目建设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书、延期申请报告、结题验收申请书)电子版以及签署所在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申请验收的项目,还需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及支撑材料,建议装订成册提交,详见“验收须知”。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自立项开题后建设时间一般为1年,原则上为项目负责学生汇报。
(四)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9日。汇报时间初步定于10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项目主持人未在报送截止时间内报送资料及按时汇报,将视为撤项。所有撤项项目经院系部、教务处同意后上报教育厅撤项。
联系人:田 宁 吴轶宏
电 话:2135080
邮 箱:jxzlk66@163.com
附件:1.2017-2018自治区教育教学质量工程立项名单
2.立项审定相关材料
3.中期检查表格
4.验收相关材料
5.延期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