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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4/29     (点击: )

校内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将2021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6月7日0:00至6月21日18:00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申请人在填写“任教学科”时,须与本人《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一致,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须与所学专业相符。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5日至 6月18日,确认地点师资科(竞勤楼3B17),联系人:金睿譞,联系电话:2135040。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学历信息已通过认定系统调取学信网电子 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学历信息比对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者还须提交师范专业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证书:已通过认定系统验证的,可不提交。没有通过验证的,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查验。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不提交。

4.宁夏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5.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者可不提交,但须提供学籍档案中显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材料等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不提交,但须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6.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一学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证明材料或课表,时间为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专职辅导员不提交。

7.编制内人员提交工资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外聘用人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连续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


组织人事部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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